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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4-01 作者:组织部 点击:

       3月31日下午,学校在莲湖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及省委组织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


       学校党委书记王洪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洪辉在讲话中指出,全校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切实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方面的重要作用。他强调,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严肃性;二要精心组织,努力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有序性;三要严明纪律,准确把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原则性。他要求所有填报对象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漏报、瞒报、错报、乱报或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报;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力争今年的如实填报率达到百分之百;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通过思想发动和严格要求,全校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校长王成端辅导学习了两项法规的主要内容,重点解读了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8项家事、6项家产,对漏报行为、隐瞒不报行为作了详细讲解,对漏报、瞒报行为的处理规定作了介绍。通过辅导学习,全校干部进一步明晰了需要报告的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内容,知晓了漏报、瞒报行为的界限和处理规定。


       党委组织部传达学习了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通报了省内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分的典型案例。在随后的培训学习中,组织部负责同志对今年集中填报新增事项和调整完善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逐一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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