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我院学生公寓10#楼顺利通过竣工验收。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四川文理学院主持,设计、施工、地勘、监理及市质安站、建筑业科等单位参与了验收。学院副院长张志远教授及规建、监审、计财、保卫、国资、网管、后勤等部门同志参加了验收会议。会议由规划建设处副处长王峰同志主持。
按照相关规定,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审阅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参与验收的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分别就工程基本情况、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合同履约及设计、地勘、监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和汇报。参与验收的人员也对该工程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予以认可,对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五方责任主体代表对学生公寓10#楼工程进行了合议,合议小组认为,学生公寓10#楼工程具备各种建设手续,工程资料齐全,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满足设计、勘察要求,一致同意学生公寓10#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在验收会议中,规划建设处处长王子荣同志代表学院介绍了学生公寓10#楼基本情况。该工程建筑面积13231平方米,框架结构,6层,总高19.8米,7度抗震设防,可住学生1700人左右。该工程由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是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是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地勘单位是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于2010年6月动工建设,2010年底主体封顶,到2011年7月底基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11年7月31日,我院召集设计、施工、监理、地勘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8月中旬,我院再次召集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复查。
之后,达州市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也发表了验收意见。他们一方面对学生公寓10#楼顺利竣工表示祝贺,另一方面同意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意见,同意备案。
最后,学院副院长张志远同志发表了讲话。张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对学生公寓10#楼竣工验收表示祝贺,对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及达州市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院内参与学生公寓10#楼工程而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张院长同时要求院内相关职能部门,一是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整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相关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应尽快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及时办理工程决算;三是院内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公寓10#楼安全、高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