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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服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0-09-26 作者:教务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合格师资,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院本科教学质量和增强服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识与能力,学院日前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服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作会议。学院副院长王洪辉教授受孟兆怀院长委托主持会议。各教学系(部)主任、教育学、心理学与各科教学法教师、学院教学督导员以及教务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王秀珍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服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教[2010]122号)文件。教务处副处长文武重点介绍了《四川文理学院关于“服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实施意见》包括实施的必要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实施办法、保障措施与组织领导等。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2010]122号文件精神,学院拟将开展以下工作:1.学院拟在10月份举办“四川文理学院服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建设”的讲座和研讨会。2.为各系增订初、高中新的教材和教参,用于师范生试讲。3.从本学期开始要求各系中学教学法教师到中学听课3-5节,参加教研活动1-2次。4.聘请普通高中优秀高级教师到我院做中学教学法兼职教师。5.从本学期开始各系要组织有志于教育工作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和师范专业学生一起接受师范技能训练(如试讲等)。
    教务处长王道坤针对近期教学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学校出台《实施意见》是基于我院由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而来,目前师范学生和毕业后有志于从教学生的比例占到近一半,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抓好教师教育,服务基础课程改革,加强师范专业教学建设,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日常管理,学院聘任了新一届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安排科室成员加强了下午第二单元和晚间授课检查;要求各系对申报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学生组织指导试讲,严把教师资格入口关;三是鉴于近年新进年轻教师多,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继续加大对新教师的培训力度,在提高新教师业务能力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建议各系(部)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学院的教学管理文件,关注教务处网页,加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熟悉教学管理流程和要求,实现管理有序高效。
    最后,学院副院长王洪辉教授号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服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与精神,为我院的《实施意见》提出宝贵建议,使其更完善。全院教师要全面深刻地认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性质、方向、地位与意义,不断推进我院师范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需要的合格师资,不断加强我院服务基础教学课程改革尤其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能力。王院长强调要紧紧围绕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深化我院师范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课程结构与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加强课程改革研究,把我院建设成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综合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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