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由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达州市律师协会和我院社科系联合举办的“达州市第一届公诉人、辩护人论辩赛”在莲湖校区126教室隆重举行。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佳国教授,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军等领导以及社科系全体修业班学生出席了本次论辩赛。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宋建峰担任此次论辩赛主席。
此次论辩赛以“工商所部分职工私分小金库财产,如何定性?”为辩题。由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易刚、范倩和社科系法律专业学生盛洋组成的控方,认为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而由四川博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邹宏、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凌波和社科系法律专业学生何欣组成的辩方,认为上述行为无罪。
论辩赛中,控方从李某等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工商所“小金库”的性质属于公共财产以及工商所对本所的“小金库”没有处分支配权等三方面论述李某等人构成贪污罪;而辩方针对控方观点从李某等人不具有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工商所违规取得的存于小金库的现金不是贪污罪所指的非法占有的国家公共财产以及李某等人应该取得加班费作为劳动报酬等三方面进行了有力反驳,认为李某等人通过本不属于国家享有合法所有权的小金库现金分得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实现自己债权的行为,是仅仅违反财经纪律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是犯罪。整个论辩赛流程顺畅、环环相扣、高潮迭起、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赢得全场观众阵阵掌声。
论辩赛最后,社科系总支书记刘春辉副教授、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熊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宗平三位评委分别就此次论辩赛作了点评。刘春辉副教授说,此次论辩赛不仅让四川文理学院的师生学到了有关法律知识,领略到诸位选手唇枪舌剑、口若悬河的辩才,更是见识了法律界专业人士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优雅风采。熊英副处长和张宗平副庭长则从法律专业方面就控辩双方的表现作了点评,他们认为控辩双方立论准确、反驳有力、条理清晰、逻辑性强,为大家展现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论辩赛。
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徐晓宗教授作了总结性发言。他代表学院感谢达州市各界法律人士的光临以及对此次活动的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并对在场同学特别是法律专业同学提出了殷望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