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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02 点击:

全院各部门、各教学系

    为切实加强我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教党20092号),维护好我院安全稳定,确保国庆安全稳定大局,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强化管理 ,封堵敌对势力和国内重点人利用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进行渗透和煽动的疏漏,确保我院举办的形式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切实落实《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审批制度,校内各单位、学术团体、包括学生社团举办论坛、报告会等,须经院党委宣传部报经党委主管部门审批,坚决把好思想文化阵地的审查关。要严格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场地管理制度,防止学生社团不经批准邀请社会人员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三、对发现有在学院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以及校园网上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各部门要及时上报院党委宣传部,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应对,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对造成重大问题的我院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党委宣传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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