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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获“广州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07-08-16 点击:

    近日,我院被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基金会授予“广州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从2001年“广州资助四川省民族地区扶困助学专项基金”设立以来,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工作部(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受助学生评选和资助金发放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6年来,我院利用“广州助学基金”共资助26名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累计发放“广州助学基金”5.2万元,培养了一批民族地区高素质人才,促进了我省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除广州助学金外,我院还广泛开展了其它资助贫困学生工作,积极拓宽资助渠道,帮助更多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一是做好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2004年以来,累计发放奖学金1370多万元;二是2005年以来发放学院助学金及贫困补助达161万余元,共资助贫困学生3000余人;三是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来,累计发放助学贷款650万元;四是根据省教育厅精神,抓好国家、四川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2005年以来发放国家、省奖助学金160余万元,共资助贫困学生1062人;五是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提供更多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通过勤工助学完成了学业。3年来,共提供勤工助学岗位800多个,发放勤工助学金5万余元;六是管好、用好学院“关爱工作站”经费,近4年,共有60位贫困生获得关爱经费的资助,累计发放关爱经费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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