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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组向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03 点击: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近日,党委巡察组分别向文学与传播学院、科研平台党支部、外国语学院、招就保卫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超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党委巡察组分别向四个被巡察单位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四个被巡察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一要统一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思想和行动自觉;二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要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四要强化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张超指出,巡察是政治“体检”,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本次巡察反馈意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党委常委会通过,体现的是党委的要求,务必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张超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正确看待巡察反馈问题。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高度来审视反馈的问题、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高度来审视反馈的问题、从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融入日常工作中和学校发展事业中抓整改、融入深化改革的事业中抓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中抓整改、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抓整改。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促进标本兼治,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建长久机制,做到举一反三。

巡察意见反馈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做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建立责任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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