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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6 作者:撰稿:张善喜 初审:刘春辉 编辑:宣传部 点击:
12月15日,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与莲花湖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管委会驻地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调研、见习、实训、实习、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层干部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政管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春辉与莲花湖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肖新海代表双方在校地合作协议上签字。随后,刘春辉代表学院向管委会授予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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