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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07 作者:撰稿:钟琳,初审:李国荣 编辑:宣传部 点击:

    11月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在莲湖校区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国荣结合有关专家、学者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就青年学生中存在的一些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后果谈了在学生中宣讲全会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陈岗指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抓住公报的关键词,并在学习文本的基础上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去,着重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把学习活动推向深入,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关心时政热点、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政治素养,马克思主义学院紧紧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和教职工政治学习会,通过课堂讲授、专题讲座、网络视频等形式在全院老师和全校学生中掀起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学习主要围绕解读《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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