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演艺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成立以来,在学校督评处专家的检查和指导下,建立了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检查制度、师生课堂教学规范、 “无手机课堂”制度等规章制度,为创建院风、教风、学风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月1日上午,音乐与演艺学院教学质量督导组深入课堂,进行了教学过程督导检查。
音乐与演艺学院教学质量督导组组长院长何俐,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吉应、副院长何凤先以及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杨红深入课堂,从三个方面内容督导检查教学过程:一是检查教师、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课堂秩序;二是检查教师课堂是否规范,包括上课是否持备课本、教材、课件等教学必备用品,是否在课前执行考勤、监督学生放置手机等规范流程;三是检查学生上课是否带教材、笔记本、手机是否放置在各教室统一设置的手机袋内等情况。
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并于4月2日上午召开了教学质量督导小组会,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交教学质量督导小组讨论,并要求各教研室制定出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和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