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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组织炊管人员参加健康检查

发布时间:2012-11-06 作者:后勤服务中心:曾宪志 初审:陈良民 编辑:宣传部:王晶 点击:

由于餐饮工作人员去年参加健康体检后所办的健康体检有效期即将到期1030111日,后勤服务中心餐饮部分三次组织61名炊管人员到达州市防疫站进行一年一度的身体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将由防疫站发放《健康体检合格证》,届时,所有员工都将符合持证上岗的要求。

本次组织体检与以往相比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全面带动和引导了从事销售日化、糕点、副食品等19名营业人员积极参与健康体检。二是由后勤安排中巴车集中分批接送,在达州城区实行车辆管制期间,既保证了食堂的正常供应工作,又有效地分解了防疫站的工作压力,确保检查效果。三是体检费用由餐饮部统一支付,减轻了员工的经济负担,员工对此深表感谢。

据悉,根据20096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校后勤服务中心历来注重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一年一度的身体健康检查将有效提高我校食品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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