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七点半,外语系党总支书记汤勇教授在我院莲湖校区113教室作了题为“对物权法‘物’的展开和反思”的学术报告。外语系全体师生认真聆听了此次学术报告。
汤勇教授先从哲学意义、物理意义及法律领域三个方面对“物权法‘物’的展开和反思”这一问题的提出作了深刻的阐释。接着,汤勇教授用具体的案例说明了这一问题产生的困境,并在学术报告的最后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学识背景提出了解决困境的两条路径:一、人体与物体之间相互转化,二、抽象人转化为具体人。
此次学术报告使同学们对法律中的物权法有了新的认识,极大地拓宽了同学们的学习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