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学生工作部(处)在莲湖校区教学大楼126教室召开了2009-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教育大会,全体获奖学生及受助学生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学生工作部(处)毛玲副处长主持。
会上,学生处毛玲副处长介绍了国家奖助学金的目的意义,从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教育开展、评定结束后候选人跟踪教育及家校联系等系列工作给广大同学做了详细介绍。同时指出评定过程中反应出的一些问题,以及在学院评定过程中和评定结束以后存在的问题。
会上针对目前学生存在的问题、评定后将会出现的问题及其对奖助学金同学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她指出:学生处在学生公寓、教学楼等公共场所设置了文明警示牌,但损坏严重,执行力差;公寓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注重自身修养,文明行为习惯差;同寝室同学不能正确对待,正义感差;学生晚归情况严重,缺乏生活规律;办事缺乏程序、规矩意识,自我中心现象突出。特别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后,不以此为动力,放松思想,存在违纪现象,甚至不合理使用资金,铺张浪费,大吃大喝。
大会上对获奖和受助学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珍惜荣誉,弘扬正气;二是要强化责任,学会感恩;三是要带头行动,奉献迎评;四是要勤俭朴实,挑战自我;五是要努力表现,争做真人;六是要全面培养、服务社会。最后,毛玲副处长欢迎同学们有任何问题能及时通过正常渠道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同时倡导获奖学生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大学生艺术节、15届校园歌手大赛、寝室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做好表率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