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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2 点击:

院内各部门、教学系:
  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的一些非法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并不断向高等院校渗透。有些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不择手段地利诱欺骗高校学生,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引起了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关切。为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07〕14号)精神,切实做好严防传销进校园工作,现就我院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高校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教学系要拓宽宣传面,结合现实案例,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各教学系要开展排查摸底活动,对卷入传销组织的学生要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及时解救。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院团委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本着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切断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各部门、教学系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市场经济有关政策,揭露传销非法本质和不法手段的危害。学生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系要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向广大学生阐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根本目的是非法聚集公众资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帮助广大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自律精神教育,使学生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中筑起坚固的精神防线,抵御各种非法组织、腐朽思想观念、非法经营活动的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把讲解专业知识、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校园渗透
  各部门、教学系要把防范传销进校园工作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以维护学院稳定为立足点,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校园渗透。一是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参与传销的苗头,要及时教育阻止。四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五是切实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实习的具体情况,防止学生在实习期间误入传销陷阱。六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挑战,避免陷入一些错误的迷局。七是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引导,及时关心这些学生的日常行动,防止被传销分子利用。八是要做好受骗误入传销活动学生的教育、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和隐患。九加强对各类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聘为名诱骗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及时举报发布虚假广告及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封堵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十是对极少数不服从教育管理,多次参加传销活动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生,要按照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将防止传销进校园纳入本部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杜绝一切传销活动进校园。
     请各部门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落实的情况报院学生处、保卫处。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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