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及要求见附件1,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周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周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 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提交学校审核。其他报名材料请参见附件2。
2.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须注明教师教龄和课时承担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学校负责人签字(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密封的形式提交。无单位的志愿者申请者请自行将申请材料寄至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
(二)单位审核
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推荐意 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同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弘德楼2006审核。同时请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904470530@qq.com。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申请,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截止报送时间
请校内各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弘德楼2006,逾期将不予受理。务必确保推荐信、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材料齐全。
五、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安排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将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录取派出函或同意资助派出公函,请以正式录取通知为准,我处协助各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所有教师赴任前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培训合格。教师外派期间须遵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管理办法》。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及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材料清单.doc
3.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xls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