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高校名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5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和高校名辅导员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学和育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4.具有高级(高校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
①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近5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临床带教等)。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
③非现任校级领导。
其中,名导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②近3年一直担任或从事研究生导师工作;
③所指导研究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双师型”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行业特许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②近5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2.四川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3.其他不符合推荐遴选情形的。
二、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请 --部门统一推荐 --学校遴选–党委审定 –公示无异议 –教育厅申报
三、工作要求
材料包含《申报表》(附件1、2)和《四川省“四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人选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正文须双面印刷。 纸质《申报表》需报送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至人事处师资科3018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人事处工作邮箱scwlrsc@126.com
联系人:沈老师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7月24日
联系电话:0818-2790075 18048565706
附件:1. 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遴选推荐申报表
2. 四川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遴选推荐申报表
3. 四川省“四名”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