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川文理〔2017〕147号),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调张腊梅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张腊梅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原工作单位 |
编制情况 |
拟调入人员类型 |
张腊梅 |
女 |
1975.02 |
大学本科 |
中小学 高级教师 |
天水市解放路 第一小学 |
全民事业 |
高层次人才配偶 |
监督举报电话:0818-2790019;0818-2790069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10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反映。
监督举报邮箱:scwlrsc@126.com
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