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本人申报、考核推荐组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科组评议,拟推荐唐江玲同志至四川省档案局参加评审。现将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业绩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面谈或电话方式向四川文理学院纪委、人事处反映。
唐江玲业绩成果材料详见四川文理学院网络智能办公系统(校园网主页OA系统)。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0818-2790019
人事处0818-2790069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