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川文理〔2017〕147号),经学校研究同意,拟调胡培兵同志到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胡培兵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编制情况 |
胡培兵 |
男 |
1978.09 |
中共党员 |
大学本科 |
高级教师 |
达川区新达小学 |
全民事业编制 |
监督举报电话:0818-2790019;0818-2790069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反映。
监督举报邮箱:scwlrsc@126.com
人事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