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 号)和《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21〕64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促进引进人才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学校即将启动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者为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 号)文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且申请期限为进入本校工作1年内。
二、申报要求及经费资助
(一)申请项目必须与本学科(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所属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明确有向上一级部门申报后续项目的目标;
(二)依据国内外情报资料调研和检索,项目应具有新颖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内容上应符合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目标,鼓励从事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10万元。项目立项划拨总经费50%,完成结题划拨总经费50%,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合规。
三、结题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需完成的科研任务或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引进,聘用合同规定的科研任务为准;
(二)项目研究期限以引进任务完成时限为准,到期未完成引进任务的,停止其科研启动经费报销并收回剩余部分,未拨付部分不再拨付;提前完成相关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经学校人事部门同意引进任务延期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可同时延期,但最长不能超过引进任务延期时间;
(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为引进人才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可根据需要按相关要求聘请科研助理和劳务人员,但不设项目参与人员。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可按照校级其他项目(D2级)予以认定。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人填写《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且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申报人的研究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并签署意见。于7月12日10:00前将“申请书”的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科技处5020室,电子版发送至1056873651@qq.com。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v 62580。
五、其它事宜
其它事宜请详见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2021〕64号。
附件:1.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
2. 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发文)
科技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