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4)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822号)相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线上申报请登录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模块进行申报(http://103.203.218.153:60080/scssyrs/login);线下申报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程序按《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一)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2)。
(三)聘用合同。
(四)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关材料。
(五)个人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申报人若以科技进步一等奖申报,除需提供获得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材料,还需提供个人排名的佐证材料。涉密项目在申报时需隐去涉密关键信息,并提供项目批准部门提供的项目等级、层次等佐证材料。申报人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21年10月30日。
(六)截至2021年10月30日,申报人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
四、申报要求
(一)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层次专家人才队伍,推进西部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加强引导,认真组织申报人对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和成果,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推荐;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推荐;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其他不应推荐的,不得申报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及时办理、按时申报。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工作效率,本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按照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操作手册放置于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页面。
联系人:沈老师0818-2790075
附件: 1. 诚信承诺书
2.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3. 四川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一览表
4.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文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