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入住人才公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分配原则
(一)申请对象
在本市中心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工作单位未提供住宿的下列引进人才,可申请租住市本级人才公寓。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 人选。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人选。
3.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或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
4.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下派到我市挂职锻炼,时间超过6个月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5.与达州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柔性引才合作协议,每年来达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6.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到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或硕士研究生;
7.其他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分配原则
市本级人才公寓配租遵循“高端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 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人才层次、实际贡献、 工作时间长短、申请先后顺序等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2月14日—12月16日
(二)申报程序
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包括个人申请、资格联审、公开抽签、签订合同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租住条件人员按要求提交《达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三份)和《达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汇总表》及如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②申请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荣誉证书或 奖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12月16日前提交至人事处30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wlrsc@126.com。联系人:沈老师 18784840184
(2)单位初审。
(3)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初审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审,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按程序在“达州先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4)公开抽签。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根据房源情况,按程序组织申请人员进行集中公开抽签确定租住房号,按程 序在“达州先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员应在30日内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租住协议,办理租住手续。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人员知晓。
2.各单位要严把审核关,认真细致做好申请资格条件审核,确保无错漏,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对弄虚作假骗取租住的,经核实取消其租住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人才公寓租住期限、费用、管理等按照《达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达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达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