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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审计厅关于推荐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的函》(川审函〔2022〕7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专业条件。全省从事审计及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取得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职称2年以上的专家。

(三)职业道德。热爱审计事业,信誉良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享有国务院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专家可适度放宽至65周岁。

(五)履职要求。自愿加入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和承担相应义务,并接受审计厅的管理。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

(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人事处按程序报批。

(四)聘任时限。入库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后可续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继续担任的,可申请提前解聘。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四川省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四川省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其它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二)申报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12: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以及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四、联系方式

地址:莲湖校区弘德楼3014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 四川省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 四川省审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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