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四川省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川教函〔2022〕38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受教育厅委托,承担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审查、培训材料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二)受教育厅委托,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线上抽查复核工作。
(三)分析研究省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开设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意见。
(四)坚持专业性、独立性原则,把牢审查关,确保上架课程及培训材料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内容科学准确,容量及
难度适宜,为加强校外培训课程和培训材料管理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权威依据。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双减”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三)从事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舞蹈、体育、信息技术等某一学科教学或科研工作,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具备高级职称或在其学科专业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四)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身体健康,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集中参与校外培训课程审查相关工作。
(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或兼职,与校外培训机构无利益关系。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向学校报送。
(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人事处按程序报批。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四川省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四川省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推荐表》(附件2)。
(二)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8月19日18: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五、联系方式
地址:莲湖校区弘德楼3014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 四川省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
2. 四川省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推荐表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