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学校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参评范围应为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全校范围内评选“最美教师”22名,“最美教师团队”15个,“优秀教育工作者”23名,“师德先进个人”19名。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的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言行雅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师生信任、尊敬和普遍称赞。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4.勇争一流,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乡村振兴等党和国家重点工作积极作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
5.“最美教师团队”为所在学院或科研平台所属学科专业建设团队、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原则上由3人以上组成。
6.“最美教师”应为在校工作满5年的教学人员,原则上处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成绩显著。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较好完成工作任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
3.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管理工作中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业绩显著。
4.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5.应为在校工作满5年的教学管理服务人员。
(三)“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履行师德规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师生认可的先进典型事迹。
3.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或学生工作一线,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主动育才,积极投身学生德育教育、教学实践、学术科研、创业就业和成长成才的指导工作,获得师生好评,取得突出成绩。
4.业务能力突出,每年均完成了本职岗位要求的工作量;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次以上。
5.应为在校工作满3年的教职工。
三、推荐名额
2022年度“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由二级学院、机关党总支推荐,学校进行差额评选。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机关党总支推荐指标见附件1。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机关党总支在推荐指标名额内推荐参评人选。其中,机关党总支教职工可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科研平台可单独参评“最美教师团队”。
四、评选程序
(一)广泛动员,民主推荐
评选推荐以学院和机关党总支为推荐单位。各学院、机关党总支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成立评选推荐小组。
学院评选推荐小组由党政领导、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一定数量的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党总支评选推荐小组由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和构成该党总支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推荐小组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民主评选推荐的程序推荐。
各党支部对推荐人选的综合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审查后报党总支审定。
(二)推荐公示
拟推荐人选经学院、机关党总支相关会议集中研究后,其推荐材料由各党总支公示2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各党总支于9月3日前将《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度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附件3)《四川文理学院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四川文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5)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个人或团队工作照电子版(不小于3M)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3014办公室)。电子文档以“部门名称+评优材料”命名发邮件至:scwlrsc@126.com。
(四)审核公示
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报送的名单进行初审。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五、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鼓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教职工在教师节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推优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确保评选质量,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意见,可向人事处或学校纪委书面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度评优推荐指标分配表
2.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度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
3.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
4.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四川文理学院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