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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点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条件、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截止2023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采取“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的方式。请有意申报人员于4月3日前提供以下全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cwlrsc@126.com。

(一)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2)。

(三)四川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一览表(附件3)。

(四)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的聘用文件。

(五)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累计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相关材料。

(六)经申报事业单位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的申报人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涉密材料在申报时需隐去涉密信息。申报人所取得的人才计划、人才称号须在支持期(管理期)内;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23年3月31日;选用项目申报的,需上传批准部门提供的项目等级、层次等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条件均不得重复使用。

(七)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说明材料。

(八)截至2023年3月31日,申报人员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迟退休的文件。

(九)申报人员经组织部门审核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单位鲜章)。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加强引导,认真组织申报人对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如实填报有关荣誉、称号和成果,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逐级推荐、从严把关。各单位要在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的基础上,按系统申报提示完善单位推荐、审核意见等,对不满足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推荐;对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推荐;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推荐;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其他不应推荐的,不得申报推荐。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情况的,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三)及时办理、按时申报。

本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按照“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联系人事处获取《办法》。

联系人:沈老师0818-2790069(V网短号68484)

邮箱:scwlrsc@126.com

地址: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3014办公室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3.四川省教育厅推荐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汇总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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