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预通知》精神,经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学校同意,现对相关拟推荐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拟推荐评选项目名称 |
拟推荐评选人选(集体)姓名 |
备注 |
1 |
四川省优秀教师 |
孙亮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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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
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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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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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3年7月18日至7月20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18-2790069、0818-2790019
邮箱:scwlrsc@126.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