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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农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天府青城计划”农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三农”工作;

2.长期服务农业生产一线,在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农业生产实践等方面业绩突出,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望,社会影响力较大;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农业科研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a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五)或二等奖2项(均排名前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 3项及以上;主编(含副主编)专业著作等1部以上。

2.农技推广人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工程的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农业生产上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了全省农业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a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主持制定行业性标准1项或地方标准3项以上;主编(含副主编)技术培训教材等1部以上。

3.农业技能人才

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且具备精湛的技艺,技能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促进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机具等推广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基层人才专项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事劳动关系在成都市以外的县(市、区)及以下所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在上述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入选后需在上述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成都市以外的市(州)属涉农企事业单位,服务基层一线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取得显著成效,入选后需服务基层一线不少于两年;或参加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 三区 ”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下乡(扶贫)万里行等服务基层项目三年及以上,入选后需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不少于两年。其余条件参照上述第(二)条并适当放宽。

二、申报要求

(一)基层人才专项申报人选在基层工作时长的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二)按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天府峨眉计划”入选人员,在支持(管理)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已出支持(管理)期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类项目入选人员,可申报本项目。

(三)“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层次和领军人才层次入选人员不得再申报本项目,符合条件的青年拔尖人才层次入选人员可申报本项目,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

(四)每人只能申报“天府青城计划”一个人才项目,申报其他项目的不得同期申报本项目。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五)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川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个人需登录“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首页“项目申报”平台,分别下载2023版“天府青城计划”申报软件对应的客户端(请勿使用往年客户端)。申报人填写完成后,按要求导出相关数据,并打印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用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需双面印刷。申报人于7月28日12:00前将相应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3014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0818-2790069

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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