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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专家库人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点击: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组建全省河湖长制专家库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河湖长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原则上具有河湖长制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河湖长制相关领域中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四)专业背景为涉及河湖长制相关领域,包括不限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管理、水文化与水经济、水利信息化等方面。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六)本人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评审咨询和督查考核等工作,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且自愿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要求

符合入库条件的个人填写附件四川省河湖长制专家库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2),经各二级单位审查合格后于9月1日前提交至弘德楼3014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一份)。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推荐人选。

联系人:许老师0818-2790069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 关于组建全省河湖长制专家库的通知

        2. 四川省河湖长制专家库专家入库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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