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2022〕107号,经学校同意,现就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达到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条件,并按照《四川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川文理〔2022〕107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工作安排
(一)组建考核推荐组
9月28日-10月8日,各二级学院、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组建考核推荐组(无申报人员可不组建推荐组)。
(二)个人申报
1.时间:10月9日-10月12日
2.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向考核推荐组递交材料时,现场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3.提交相关材料至考核推荐组
①《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2);
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项任现职以来本人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代表作PDF版(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姓名+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拟申报学科(专业)”命名;
③《2023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送审汇总表》(附件3);
④《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6份(附件4,A3纸单面)。
4.提交相关材料至职能部门
申报人员将教学成果业绩原件装袋交教务处,科学研究业绩原件装袋交科技处(具体时间、地点待工作QQ群通知)。
(三)考核推荐
1.考核组考核推荐
(1)时间:10月13日-10月18日
(2)考核推荐
考核推荐组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由考核推荐组考核合格后提交至职改办。
2.向职改办提交相关材料
(1)时间:10月19-10月20日
(2)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代表作送审PDF版,附件2、3)统一汇总后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请分别装袋:
①申报人员签订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
②《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双审签)、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③《2023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送审汇总表》(附件3);
④《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附件4)。
注:简表按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其他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分类排序。
(四)资格审查
1.时间:10月24日-11月3日
2.职改办统一将相关资料提交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核。
3.由分管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
(五)提交评审材料
1.时间:12月初
2.申报人员提交修改后简表电子版A3纸1份(签字确认)、申报表1份、业绩材料一套交人事处3014室。
(六)申报材料公示
1.时间:12月上旬
2.在校园 OA 办公系统公示“个人业绩贡献”。
(七)学科组评议(或推荐)
时间:12月中旬
(八)学校评委会评审
时间:12月下旬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若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要求如实、仔细、准确填写与准备相关材料。
(二)考核推荐组须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未达到申报条件者不得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资格审查时,成果认定、审核时间截止11月30日。申报人员的成果类原件原则上在个人申报时间段内提交,如已收到用稿通知并确保能在11月30日之前收到原件并完成审核可补充成果。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沈老师 2790069
邮箱:scwlrsc@126.com
(二)工作QQ群:679563078(申报人员实名添加)
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OA系统和工作QQ群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
3.2023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送审汇总表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