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本人申报、各考核推荐组推荐、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学科组评议及2023年12月29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见附件)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10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面谈或电话方式向四川文理学院纪委、人事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0818-2790019
人事处:0818-2790069
附件: 2023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川文理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