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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第二批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点击:

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以营造创新环境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保证,充分发挥四川文理学院和达州高新区的“双主体”作用,充分整合和配置各种资源,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助推四川文理学院做大做强,助力达州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为达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

为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融通创新,提升创新创业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学科技园现公开招募第二批入孵企业或项目。

一、遴选对象

满足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孵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我校教师和校友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我校教师和校友参与项目的研发团队。

二、申请入孵企业条件

(一)入孵企业(项目)领域。入孵企业(项目)领域原则上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或省市优先支持的产业领域,重点围绕达州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二)企业规模与注册地。企业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大学科技园内。

(三)场地使用面积。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四)孵化时间。企业/团队在大学科技园的孵化时间应不超过4年。

(五)知识产权。企业研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应界定清晰。

三、入孵流程

(一)提交入孵申请。入孵企业(项目)提交《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申请表》《项目商业计划书》。

(二)开展入孵审核。大学科技园公司在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指导下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接受入孵,发出核准入孵通知书。

(三)办理入孵手续。核准入孵的企业和团队与大学科技园公司签订《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孵化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办理场地使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园区提供场地及设备设施、商务、创业辅导、政策宣讲与项目申报、投融资、技术创新等服务,每年对入孵企业进行评估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孵化。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按规定享受四川文理学院、达州高新区相关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材料递交方式及时间要求

拟入孵企业(项目)须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申请表》《项目商业计划书》,于2024年10月8日16:00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QQ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经理(电话:15298118144 邮箱:326675616@qq.com)

张老师(电话:15181882345 邮箱:1637954307@qq.com)

附件:

1.入孵流程示意图

2.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申请表

3.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写提纲(参考)

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管委员办公室

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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