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2026年9月10日是我国第42个教师节,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风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热爱学校,来校工作满一年。
(二)“优秀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四)以上奖项评选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荣誉称号,再次评选时须在上次获评以来有新增代表性业绩。
(五)以上奖项向教学一线和管理一线教职工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在思想政治修养、道德情操、治学治教、校风学风引领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无师德失范、违纪违规等相关记录。近5年(入校不足5年的为入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潜心立德树人,关爱呵护学生。坚持以生为本,用心用情关爱全体学生,全方位关注学生学业成长、思想动态、身心健康与日常生活;严慈相济、正向育人,善于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引领有机融入课堂教学、课后辅导、班级管理、实践育人等各环节,因材施教,主动帮扶学困生、特殊群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育人成效显著。
3.深耕课堂教学,育人功底扎实。深耕教育教学一线,深耕专业、治学严谨,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与前沿知识;严格对标课程教学大纲精心备课授课,紧跟学科行业发展动态,持续更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主动承担基础课、核心课等各类本科教学任务,足额完成学校核定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优良,课堂感染力强,育人效果好。
4.教研协同并进,履职实绩突出。坚持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具备扎实的科研创新能力,立足教育教学、学科领域开展研究;恪守学术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产出具有实践价值、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成果,完成科研工作任务,以科研反哺教学,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师德师风,坚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良好秩序;履职实绩突出,近5年(入校不足5年的为入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胸怀学校发展大局,自觉服从组织统筹安排,坚守岗位、务实担当;常态化钻研业务、勤学善思,持续提升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与专业履职能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及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坚守育人初心,牢固树立育人理念,立足管理、服务岗位,践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关爱师生、务实担当,育人工作成效突出、师生认可度高。
三、推荐名额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推荐指标内推荐,具体指标数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广泛动员,民主推荐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成立评选推荐小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小组由党政领导、党委(党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一定数量的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由党政领导任组长;机关党委评选推荐小组由党委书记、分工会主席和构成该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
评选推荐小组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民主评选推荐的程序推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推荐人选的综合表现(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审查审定。
(二)推荐公示
拟推荐人选经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集中研究后,其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度评优推荐表》(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度评优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人选主要先进事迹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7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完全的《推荐表》《汇总表》以及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弘德楼3005办公室),电子文档以“二级党委、党总支名称+2026年教师节评优”命名打包发送至:rsc@sasu.edu.cn。
(四)审核公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初审,征求纪委意见后,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或公示中出现问题不再补报),并报学校会议研究。
五、工作要求
推优评优工作对加强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精心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确保评选质量,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意见,可将书面意见交到人事处,也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度评优推荐指标分配表
2.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度评优推荐表
3.四川文理学院2026年度评优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