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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 8 号)

发布时间:2020-04-11 点击:

各二级单位、防控工作组: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国内疫 情形势持续向好,但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持续增 加。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外防  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特别是严防境外输入和无症状感染,统筹 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巩固全校疫情防控成果,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湖北等重点地区返达教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摸排、监测和检测。按照达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达市疫应急指办发〔2020〕90 号)要求,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从湖北返达教职工信息摸排,准确了解掌握 3 月 25 日以来从湖北返达教职工及其随行共同居住人信息,于 4 月 11 日 15:00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13890421153),督促教职工及同行人员到学校定点联系的专业医疗机构(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4 月 10 日以后,凡拟从湖北返达的教职工及同行人员,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本单位职工按照程序进行提前申请和审批,在返达前应到属地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核酸检测,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前一律不得返达;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以返达;返达后应自觉居家隔离 14 天并每日主动向所在单位、总支、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因特殊原因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返达人员,返达前应按程序向所在单位、总支及分管校领导提前报告,返达后立即向居住地社区和学校同时报告登记,并主动前往达州市定点核酸检测机构检测,其中核酸检测项目免费,如需检查其他项目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报告,不服从相关要求的单位和教职工,学校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不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机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校门进入人员检测、登记与管理。高校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要进一步加强无症状感染的排查和防范,确保安全开学。学校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安全保障组(保卫处)要切实加强校门进入管理,对进入学校的所有人员、所有车辆做到“身份必核、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对无关人员进行劝离,发烧人员不得允许进入校门。校内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小型会议、活动要符合防疫安全要求,并实行申报备案。
       三、开展教职工防疫知识学习全覆盖。4 月 15 日前,学校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信息组要牵头开展教职工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知识测试活动。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有序组织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参加答题活动,以测试促进学习,以学习推动防疫。要严格考试纪律,未达到 60 分者要进行再学习再测试,确保全校每位教职工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知识应知应会。
       四、开展防疫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对突发疫情的应对能力。疫情防控组要牵头于 4 月底开展一次全校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模拟演练。演练要认真组织,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与演练。各二级学院、后勤、基建、博大、图书馆等单位在复学前还要根据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疫情应急情况组织本单位模拟演练。各单位要在 4 月 20 日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登录“ 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CtbOrrOqEl7Mz2nbB1sYpA
(提取码:mx4y),观看和学习达州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录播视频和脚本。
       五、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和正常上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学前,校领导分别带队对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以来的工作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查指导组要及时牵头制定《检查方案》并通知二级单位。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 7 号通知要求,统筹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全年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和正常上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尽快从寒假轮休转变为返岗上班的状态,从全力防控转变为统筹疫情防控与推动学校全年工作正常开展两手抓的状态。干部离开达州履行正常报备手续,教职工往返省外需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松懈、工作秩序混乱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
       六、进一步坚持每日健康信息填报。各二级单位要提醒督促师生每天及时在网上上报个人健康信息。开学前师生要提交至少14 天的健康证明和活动轨迹,如因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及时导致不能返岗返校的,责任自负。对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的,将进行通报。同时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各二级学院、带班辅导员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在学校正式复学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如发现有违反者,学校将按违纪事件对当事学生、二级学院带班教师和相关领导干部予以处理。
       七、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心理服务。要依托现有资源,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人士,规范提供心理咨询和援助服务。学校心理健康与发展中心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川卫函〔2020〕55 号文件中《应对新冠肺炎学校开学复课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保障,精准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与重建,帮助师生科学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压力,调适心态,逐步恢 复正常工作和生活状态。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师生实际情况, 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师生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 增进对心理健康及心理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八、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帮扶。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全力做好特殊时期困难群体的关心帮扶工作,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受疫情影响家庭的生活实际困难,保障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平稳。各单位掌握的特殊困难群体情况要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见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九、进一步加强舆情舆论引导。宣传信息组和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继续绷紧防控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保持良好防范习惯, 做好重点环节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防疫一线感人事迹、教师线上教学、学生线上学习典型经验、青年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等宣传报道,激发疫情防控正能量。

 

                                                                                      四川文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4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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