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招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四川文理学院考点(代码:5133)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二、考场设置
本考点研招考试考场设置于莲湖校区博文楼(1-79考场)和艺术传媒大楼(80-109考场)。
考点于2019年12月20日16:00张贴考点示意图及考场分布图,考生可于12月20日16:00-18:00到校熟悉考场。
三、考试证件
1.考生本人《准考证》。
考生务必于12月20日前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明)。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上两种证件缺一不可,且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证件或证明替代。
四、考生入场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四川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告》的规定,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入考场时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考点在每个考场均配备了电子挂钟供考生参考,为每位考生准备一套标准化文具套装(包括签字笔、2B铅笔、胶水、小刀、直尺、橡皮檫),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栏注明除外)、手机、手表等《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考生入考场时,首先在考场门口进行身份验证(具体流程见附件1),身份验证完成后,监考员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应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并积极配合检查。拒不配合检查的,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试期间考生出入考场均应接受身份验证及安全检查。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四川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诚信应考公告》(附件3)中的规定与提示,自觉服从考点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违规、不作弊。
2.不得将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带出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保持整洁,不作任何涂改、书写或其他记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舞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其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在司法解释中确定了以上行为对应的三项罪名,即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代替考试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9条明确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考试中舞弊行为还会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七十九条、八十条等党纪、国法、规章等的严厉惩处。请各位考生增强法律意识,诚信应考。
六、服务考生
1.本考点在每个楼栋设有医务室、保卫室。考试期间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可由监考人员按程序报告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根据考生情况做出应急处理。
2. 考点设有茶水处、考生问询处、车辆停放处、考生休息室,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
3.考试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818-2790091,E-mail:scwlxy_yzks@163.com。
附件:1.考生验证规范流程
2.四川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3.诚信应考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川文理学院考点考务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