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川文理〔2018〕114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达到国家规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条件,并符合《四川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川文理〔2018〕114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工作安排
以上工作时间安排若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三、有关说明
1.申报人员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各考核推荐组须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未达到申报条件者不得向学校推荐。学校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资历业绩造假、违反诚信承诺者实行一票否决;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者实行一票否决。
2.今年评审材料的有关表格按要求进行了调整,随后将发布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注意填表说明。
3.博士研究生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当年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基本业绩、教学研究业绩、科学研究业绩等情况按任现职以来实际填写。
4.学校资格审查时,论著、成果类统计、审核时间截止11月30日。申报人员的论著、成果类原件原则上在个人申报时间段内提交,如已收到用稿通知并确保能在11月30日之内收到原件并完成审核可补充论著、成果。在个人申报阶段提交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上可做注明。
四、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2790069
张老师 2790075
工作QQ群:424945576(请申报人员实名添加,各项通知在工作群里发布)
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工作QQ群上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的通知。
附件: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