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入住2019年人才公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分配原则
(一)申请对象
未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下列引进人才可以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人选。
2.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优专家,省“千人计划”等人选。
3.通过“达州英才计划”引才行动引进到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下派到我市挂职锻炼的干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其他渠道引进的博士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优秀人才。
5.其他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优秀人才(包括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园区高层次产业人才、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等)。
(二)分配原则
租住分配按申请对象中的1-5类依次进行,同一类申请对象中,年度考核为“优秀”者优先,“双一流”知名高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先,夫妻双方均为市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本人及家庭有重大困难者优先。其中,第3类高层次人才中博士优先于硕士。
二、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时间
11月15日一11月18日。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请将下列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30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2790069):
(1)达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荣誉证书或奖状等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审核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按照申请资格条件,结合优先分配原提出入住对象建议名单,按程序送审报批。人才公寓租住期限、费用、管理等按照《达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在“达州先锋网”上公示人才公寓入住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附件1:达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