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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四川文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四川省决定于2019年4月至8月上旬,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具体步骤和要求请参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19〕214号)”(见附件1)。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四川文理学院
       (二)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后勤服务处、各二级学院
       (四)大赛组委会
       顾问:王成端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书记
                 刁永锋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任:邓杰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主任:文武 艾斌 雷钢 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负责创新创业的导师、创新创业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全体成员
       四、大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及报送要求
       1. 报名方式
       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参赛团队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国赛报名平台的报名工作。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项目负责人登录、注册后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各项步骤,提交成功后方可完成。
       2. 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专人负责,统计参赛团队的项目,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万老师的邮箱:16441850@qq.com;联系方式:15183578883。
       创新创业学院将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二级学院在国赛报名平台的报名数,直至6月10日。
       五、初赛评审时间和地点
       初赛评审时间:2019年6月20日—21日
       初赛评审地点: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501室
       六、报送项目数量要求及奖项设置
       依据二级学院人数按比例确定各学院最少参与项目数量要求如下:

       表1  项目数量分配表

       表2  奖项设置与奖金

       七、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主赛道:
       1. 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 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见附件3)。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②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 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 年 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 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③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4. 省级入围
       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8月10日前,各高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8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分组进行省级复赛。
       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进行现场赛,争夺金、银奖,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
       1. 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四川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挥省内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参赛团队成员与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四川省“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在当地举办创业项目对接会、建设精准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等,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精心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活动。以调研为基础,结合区域、学科专业优势,主动联系精准扶贫对接地及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方案,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将活动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结合,鼓励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锤炼意志品质,增强责任担当。
       2. 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 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4. 资料报送
       报送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含文字报告、照片、视频等);申报了省级小分队的高校,还需报送小分队活动开展材料电子版(含文字报告、照片、视频等)。
       八、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希望各二级学院和教师,带领学生积极申报项目(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项目团队的辅导,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关注大赛QQ群和文理众创空间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赛工作人员。
       万老师:15183578883    袁建华:19881841841          
       大赛QQ群:734866299    
       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公共QQ号:3473829396
      文理众创空间微信公众号:wlcxcyjlb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报名情况统计表
                 3.创业项目计划书(模版)

                                                                                                          四川文理学院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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