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学校“四圆同心”办学思路,实施“文理金课”建设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我最喜欢的老师”活动,以榜样力量引领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与和谐校园环境,搭建师生沟通交流平台,实现学校内涵建设目标。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领导和宣传部、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校团委、评估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组成的评选推荐小组,负责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近3年担任过在校本、专科学生课程的教师。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学生意愿。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广泛性与民主性。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体现客观性与真实性。
五、评选条件
(一)高尚的教师德行: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教风严谨,严于律己;
(二)高超的教学艺术: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学识扎实,教学能力强,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
(三)高度的爱心责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品格高尚,是学生成长中的良师益友;
(四)广泛的学生认可:坚持以学生为本,师生关系良好,孜孜以求,诲人不倦,深受学生爱戴和认同。
六、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班级推选(5月30—6月3日)
二级学院以自然班为单位,由班长组织全班同学民主讨论推荐“我最喜欢的老师”,然后投票推选出“我最喜欢的老师”候选人2名,提交学院民主评议小组。此环节教师不参与,完全由学生自主推荐,将名单报送各学院党政办。
(二)小组评议(6月3—5日)
二级学院组建“我最喜欢的老师”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联系该学院的督导专家,学生代表。小组成员对班级推选出来的所有候选教师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然后民主决定出3名候选人提交党政联席会。
要求:1.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应多于教师人数;2.学生代表从所有候选教师任课班级中均等抽选2-3名(建议抽选学习委员和班长,便于搜集同学意见);3.被推荐教师不进入评议小组。
(三)学院推荐(6月6—12日)
二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3名民主评议推荐出的候选人进行组织把关,确定1名“我最喜欢的老师”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专任教师超过6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并组织录制参评教师的VCR。VCR时间为2-3分钟,主要包括自我介绍、教学理念、教学经历、育人成果等。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四)风采展示(6月17或19日)
学校组织各学院候选人集中进行风采展示。展示共有三个方面:1.2-3分钟VCR风采展示;2.候选人3分钟演讲,展示自我优势特色;3.候选人自选1名学生,2分钟推荐自己喜爱的老师。
特别提醒:1.每个学院挑选5名学生担任评审;2.展示过程中由评审学生同步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前十名);3.风采展示前两天,设置“我最喜欢的老师”候选教师网络投票,现场风采展示结束,凭网络投票数评选“最佳人气教师”1名。
(五)公示公告(6月下旬)
将推选出的第二届“我最喜欢的老师”候选人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当选。
七、评选名额及奖励
第二届“我最喜欢的老师”全校共评选10名,学校为当选者颁发证书并参照《四川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川文理〔2016〕123号)标准给与奖励。另评选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证书。学校对受表彰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与信息推送,号召广大师生进行学习。
八、活动要求
(一)严格条件,规范程序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监督各学院评选工作开展。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各学院评选推荐小组应广泛宣传,充分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三)严肃纪律,杜绝舞弊
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设立举报邮箱(jwjsc@sohu.com),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舞弊老师取消评选资格;对舞弊学生及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所在学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
联系地址:弘德楼2010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联系人:周波
E-mail:jyk2010sasu@163.com
四川文理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