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达市科〔2019〕4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在符合《达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中规定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的2019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是通过市级以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并在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进行了成果登记的项目。
2.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1年以上,项目应用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2019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效益分析、应用证明、技术报告、工作总结以及其它对项目有证明作用的综合材料一式9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提名程序
各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19年度达州市科技进步奖提名材料》,并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送到科技处(行政楼5022)。学校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四、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0日(上午11: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818-2791623(V:6980);电子邮箱:358123203@qq.com。
附件:2019年度达州科技奖励提名书及提名材料装订顺序.docx
科技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