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新媒体平台内容运营,避免版权纠纷。请各二级单位所属新媒体平台近期开展内容审查、清理工作,凡发现未经授权转载或抄袭他人原创作品及报刊等媒体发表的作品立即删除,授权转载的作品要标明原创出处,审查工作于近期尽快完成。
(一)审核时间段
2017年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二)审核平台
微信、微博、易班、QQ空间、QQ公众号等公众平台。
(三)审核对象
图文推送、微视频、动漫、网络音乐等。
(四)完成时限
审核工作于12月10日前结束,届时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将对各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内容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