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达州市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达市科知〔2018〕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类型及条件
(一)第八届达州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近两年的实际工作中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以自己为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其科研成果达到省内、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研人员。
2.以自己为第一主研人员开发或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已经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转化为生产力,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推广面达95%以上的;在引进高新技术中,付诸实施,有创新发展,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授权专利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已实施两年以上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推动科技进步有明显效果的科技人员。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和其它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研人员。
4.获得达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或达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两项以上的前三名主研人员。
5.在达州市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或从市外引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达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工业类实现年新增利税500万元以上,农业类实现年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的直接实施者和推广人员。经济效益由受益单位和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出具证明,社会效益由应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二)2018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名项目在符合《达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中规定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2018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是通过省、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并在省、市科技部门进行了成果登记的项目。
2.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1年以上,项目应用时间必须在3年以上。
二、提名材料
(一)第八届达州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提名材料:达州市科技突出贡献奖提名审批表、综合提名材料、科技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水平证明(查新报告或成果鉴定证书)、效益证明一式10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2018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名材料: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效益分析、应用证明、技术报告、工作总结以及其它对项目有证明作用的综合材料一式2份,还须报送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应用效益证明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提名程序
各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18年度达州市科技奖励提名材料》,并于2018年6月23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送到科技处(行政楼5022)。科技处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四、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3日(上午11: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818-2791623(V:6980);
电子邮箱:358123203@qq.com。
附件:2018年达州市科技奖励提名书及提名材料装订顺序.doc
科技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