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教师风采”2018年度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163号)要求,为大力宣传新时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发掘先进典型,我校拟遴选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四川教师风采”2018年度典型代表展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追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以无私的爱关注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治学严谨,因材施教,教学态度端正。能主动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力求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破;
4.爱岗敬业,廉洁从教,讲求奉献。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能扎根教学一线,兢兢业业,不辞劳苦,默默奉献;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甘于清贫,不求索取,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
5.事迹突出感人,群众信服,是教职工公认的学习榜样;
6.在职在岗教师。
二、遴选推荐程序
1.二级学院遴选推荐: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遴选,对照条件深入发掘,推荐1名优秀教师人选,于4月26日(周四)17:00前将名单交至人事处师资科3018办公室;
2.学校推荐: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推荐时请报送教师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份,文字材料注重反映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确保事迹真实的基础上,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事迹感人。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教师风采”2018年度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