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教育重大决策、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方面的作用,教育厅决定建立教育法律咨询专家库,文件通知详见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法律咨询专家库人员的通知》。请校内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四川省教育法律咨询专家库人员推荐表》,于2016年3月25日17时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3012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cwlrsc@126.com。电话详询:0818-2790072,联系人:周老师。
附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法律咨询专家库人员的通知.pdf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