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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4 作者:科技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根据学院《大学生科技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见《四川文理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目的

2011年度,我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遵循“全面发动、重点扶持、注重创新、择优资助”的原则。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是我院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只能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责任心强。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或参加1个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获得了2010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参与项目,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四)每一申请项目必须聘请一名责任心强、有较强科研能力、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每名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五)项目依托及责任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鼓励吸收跨专业的学生参加项目组。

(六)项目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00元,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700元。

(七)本次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截止日期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前一学期。不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和报送材料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科技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积极申报,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各系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初审,并签署意见。

(二)各系推荐名额为,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上的,限推荐8项;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的,限推荐5项。各系要确保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宁缺毋滥,并根据初评结果按推荐顺序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项目《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的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与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系名.姓名.项目名称)报送给各系,由各系汇总后,于2011年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354549711@qq.com)。联系人:黄传荣,联系电话:2790085

(四)评审办法

由科技处牵头,会同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一定比例择优立项。本年度大学生项目立项评审会初步定于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

2.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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