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文理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文理学院校园网[www.sasu.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文理学院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达州市莲湖校区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四川文理学院创建于1976年,2006年2月升本更名为四川文理学院,学院位于四川省东部达州市,是目前川东地区惟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分南坝和莲湖两个校区,南坝校区位于绿树青青的凤凰山下、莲湖校区位于碧波荡漾的莲花湖畔。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0000多人、成教函授学生2800多人;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多人,正副教授160余人,外籍教师4人;现有多媒体教室和电子阅览室8000多座,馆藏图书96.5万册,电子图书600GB,中外文期刊1300多种,设有15个教学系(部)、40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文、理、工、教、法、管等学科,是一所多科型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学分制,注重课程体系完善,强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高校文明校园”、省“十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
学院重视科研工作,建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特色植物开发研究实验室”和巴渠文化研究所、书法艺术研究所等10个院内研究所。主办有省级公开刊物《四川文理学院学报》、《四川文理学院报》。2006年以来,学院共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20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300多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4项,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教职工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出版专著25部,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奖100多项,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30名,具体岗位见《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文理学院学院网站(www.sasu.edu.cn),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至9月16日24∶00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学院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院资格审查。考核结果由学院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9月20日8:00——16:00前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缴纳笔试费50元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于9月20日8:00——16:00前打电话与学院人事处(0818-2790075)确认,笔试前一天(9月23日8:00-16:00)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缴纳笔试费50元后,到人事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4号)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和电话确认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9月21日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9月22日8:00-16:00。(由人事处统一打印)
(五)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于9月23日9:00至16:00持缴费时学院计财处开具的正式收据到学院计财处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专业教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2)图书、现代教育技术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70% + 专业答辩成绩30%
(3)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结构性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30% + 面试成绩 × 7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各岗位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考试科目均为《专业知识笔试》一科,考试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每科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9月2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9月29日8:00至17:00电话联系0818-279007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4、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9月23日8:00——16∶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号,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图书、现代教育技术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及计划招聘名额,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的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3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11年10月10日——10月11日8:00至16:00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请从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自荐材料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1)-(4)项为必备材料,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由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业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试讲范围在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
(2)图书、现代教育技术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以计算机操作为主的实际操作能力。
(3)专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专业试讲为15分钟,综合性知识答辩为5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院于2011年10月18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院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院书面通知为准)来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8-2790075(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8-2790018(四川文理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四川文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及参考书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