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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秋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0 作者:人事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201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从2011年9月20日至10月30进行。请仔细阅读《关于我省开展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1〕2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于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9月20日-10月20日)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2、体检安排:申请人员10月20日前统一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各学科组的安排择日进行。

4、应提交的全部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交人事处(新区办公楼3014室, 电话:2790078)。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自备档案袋并依次注明材料项目。

                                                        2011年9月19日

川教资〔2011〕2号.doc

认定教师资格证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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