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川教函[2010] 746号)精神,现就我院开展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方位考核评估,认真总结一学年来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理清今后工作的思路,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牵头,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三、考评方式
考核评估采用“各系自评和学院考评”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系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进行自评,得出自评分数,然后由学院考评小组在各系自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估,得出考评分数。考评结果以学院考评分数为准。
四、考评过程
(一)各系自评:2011年 1月7 日—2011年2 月25 日。
各系对照《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暂行)》(见附件)中的内容要求和考评办法对本系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打出自评分数,经系盖章后,向招生就业处报送自评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邮箱:2765621@163.com。
(二)学院考评:2011年 2月 25日— 2011年 3月1 日。
学院将对部分系进行抽查考核评估,通过听取系就业工作小组组长工作汇报、座谈、现场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对考核单位进行量化打分;对未进行抽查评估的系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上报学院领导批准。
(三)结果通报与表彰:2011年 3月 1日—2011年3 月10 日
学院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获得“优秀”前40%的系授予“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思想,通过此次考核评估,努力把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实、做好,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各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扎实、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抓紧进行相关建设,收集、整理、汇总各类文档资料,确保按时备齐所需材料及自评评分表。
(三)各系要以此次考核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本系2010年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寻找差距、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与落实,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开展。
附件:
1.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暂行).doc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doc
招生就业处
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