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参加四川省摄影联赛、大学生摄影展及四川省教育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7 作者:xcb 编辑:xcb 点击:

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同时为了更好推动高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艺术品位并迎接教育部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摄影协会联合举办四川省首届大学校长摄影联赛、四川省首届大学生摄影展及第十三届四川省教育摄影展,根据大赛组委会通知精神,现将我院组织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

二、征稿截止时间

2011120

三、参赛作品要求

1.表现手法和体裁不限,着重歌颂建党九十周年来的辉煌历程与成就、歌颂时代主旋律、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赞美四川秀丽风光大好河山,反映校园文化生活的有艺术创意的作品参赛;

2.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注明;不收在全国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或展出过的作品;

3.胶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4.接受电子版形式和照片形式投稿,数码文件需为JPG(JPEG)格式,且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

5.参赛作品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超10幅(组);

6.每幅参赛作品需用中文注明:作品标识(组照需有照片说明及顺序号)、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评选揭晓后通知作者并调底(或)光盘制作参展照片,底片用后退还作者;

7.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将取消获奖资格,底片用毕即退还作者本人;

8.照片尺寸:7——10,电子照片用JPG/JPEG格式,不低于5M

四、相关说明

1.大赛主办方负责参赛作品主题与内容的审定,具有展览与展品公开展示的最终决定权;

2.大赛不收参赛费,获奖作品展览后将赠予作者;

3.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4.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再另支付稿酬,作品享有署名权。如用于商业广告按规定支付稿酬。

五、评选方式

1.初评,由本院主办单位委托四川文理学院摄影艺术研究会承办评选事宜;

2.送审,由本院主办单位寄送省教育摄影协会参与评选。

六、奖项设置

1.大学校长摄影联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20名;

2.第十三届四川省摄影展(教职工)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40名;

3.四川省首届大学生摄影展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佳作奖40名,优秀奖40名;

4.所有作品均获得主办单位共同颁发的证书、奖牌或奖杯。

七、投稿方式 

1.照片投稿,请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13),联系人:姜仕华;

2.电子邮件投稿(JPG/JPEG格式,不低于5M),大赛专用邮箱:scssyz@163.com

 

 

四川文理学院工 

四川文理学院宣传部

四川文理学院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