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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二0一0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0 作者:科技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部门:

    二0一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7日,请各部门老师到本部门科研秘书处登记。科研处将以此作为科研工作评估、科研业绩奖励的计算依据。

    一、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按2010年修订后的《四川文理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认定,请参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197页。

    二、请各位老师用Excel系统录入、报盘、打印一份,并附上每项论文的原件;著作附上书四本(送科技处存档、图书馆各两本);三大检索请附检索报告(请到中科院成都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并附收费发票复印件。检索报告原件留科技处,自留复印件。)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收目请附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作品转载通知。由科研信秘书汇总,科技处工作人员直接到各部门验收(验收时间表安排附后)。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三、本年度开始增设学生科研成果登记,由团委负责统计后,一并报科技处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奖励。

    四、各部门要按时完成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保证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不得虚报、重报、不得伪造、篡改。各部门科技分管领导对科研成果统计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签字。望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年度科研统计工作。

    联系人:彭琳 13808240239

附件:1、科研成果统计样表

2010年成果登记表(个人).xls

2010年成果登记表(集体).xls

      2、科研成果认定与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见制度汇编197-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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